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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尊敬的法官阁下,我的当事人陈天雄先生,的确于九月十一号夜间十点整驾车途经飞鹅山并于路途中有明显的逗留,但这并不能成为本案中定罪的依据。
更不能证明飞鹅山上的凶杀案系陈天雄先生所为。
我的当事人作为一名身心健康的成年男子,在黑夜中车载他的女友,花一个小时十三分钟经历原本路程十五分钟的荒野路途,这是一件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
律政司所提交的第五十二号证据,即带有血迹的劳工手套,上面并没有检出完整的我当事人的有效基因片段。
虽然律政司指出,手套的尺码与我当事人完全相符,但我不认为此项证据与我当事人被指控的罪名具有直接关联性。”
这位站在被告席上的赵大状慷慨陈词时既不看旁边律政司的人,也不与尊敬的法官阁下有什么眼神接触,更不回头用眼神安抚当事人情绪,她只是摆出一种诚恳、祈求的神情望着陪审席,眼中含水带波,真挚得好像马上就要为这一场世纪冤案落下泪来。
下一秒转向坐在原告席位上的律政司公务员们时,她冷酷的本色好像才开始真正展示出冰山下的一角,可是不过转瞬,那种对于规则和秩序的残忍漠视也就突然消失了。
她像马戏团的小丑摆弄面具一样摆弄着自己脸上的表情和神色,对着已然气得不轻的警方证人和旁听的观众们发问,“请问警方报告第六十六页B部分第三行中的‘众所周知,本案案犯陈天雄系三合会组织东星社的高层人士’一句是什么意思呢?警方的‘众所周知’具体是指哪方面呢?请问有无直接证据可以证明我当事人陈天雄先生就是三合会成员呢?”
说到这里,她又突然变得疾言厉色,对着隔壁席位狠狠威胁,“你们警方知不知道这是在败坏我当事人的名誉?我们是完全有权提起名誉受损之诉的!”
坐在下面旁听席上的大多是东星社的细靓和小堂主,早在赵青云说荒途夜路那一段时就开始大笑,有些还当庭鼓掌、吹起了口哨,他们看到赵青云以一介女流之身疾言厉色威胁律政司并警方,更觉得这次的庭审十分精彩,喝彩声一时盖过了起身反驳的办案阿sir。
法官只好用力敲着法槌呵斥这些满身龙凤鹰虎的“社会人士”
保持肃静,另一面转向旁边的七位陪审员们,请他们到后面专门的评议室中进行讨论。
眼看着自己本次表演的主要对象陪审员们离席,优秀女演员赵青云才转过头去回望自己的当事人陈天雄,这还是她第一次仔细地审视这个和自己年岁相仿的男人。
尽管她的好当事人陈天雄先生今天穿着一身藏青色手工西装,衣服剪裁修身、款式大方,可他依然在这一身西服下散发出危险、压迫的气息;尽管她的好当事人陈天雄先生双手被缚,身后还站着两个阿sir,被拘束在铁栅栏后的一方小小天地间,可他看上去还是漫不经心、不以为然。
赵青云觉得好笑,又有点感激他,感激他给了自己一个站上被告席上的机会。
三个多小时过去了,法官席背后的那扇门打开了又关上,一时间法庭上针落有声。
第二天的小报、八卦杂志的头版头条清一色地印着赵青云在法院门口以一己之力挡开东星社下山虎陈天雄身前十几只话筒、录音笔的黑白照片,照片旁边的宋体大字赫然陈书:
靓女大状法庭慷慨激昂,东星乌鸦夜半大变淫虎:当庭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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